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项目进展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提交材料时间节点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尽快向学校财务处核查项目经费开支数据填写经费决算表(系统下载),再在系统填写经费决算表。请于2020年2月22日下午5点前完成结题材料的在线撰写并提交,2020年2月27日下午5点前提交系统已审核过的结题纸质材料(结题报告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及财务处盖章),交到1号综合楼(民族医)科技处办公室809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与系统电子版一致。
二、项目进展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ISIS系统) ,在线填写提交。 进展报告中 “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只能输入文字信息,如有图片、表格、公式类信息请通过附件上传。
2.进展报告只采用在线填写方式,不交纸质报告。
3.需要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项目清单请见附件2。
4.项目负责人须在2020年1月10日前在系统完成进展报告填写,并在线提交。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科技处 0776-2848653, 0776-2853272
附件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清单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项目清单
右江民族医学院科技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