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桂政发〔2020〕27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及奖励重点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四个面向”重要要求,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的科技工作思路,聚焦“产业、企业、产品”科技创新,2021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强化下列政策引导:
(一)重点奖励面向经济主战场,取得支撑产业振兴、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并将其产业化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产品的个人和组织。
(二)同等条件下倾斜支持由企业牵头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科技成果。
(三)鼓励提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复工达产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个人和组织。
二、提名资格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名单见《提名手册》),可提名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1项,择优提名其他奖项。
(二)设区市人民政府,可择优提名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外的其他奖项。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类)获得者),以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特等奖第一获得者,可独立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1项,提名奖项范围为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外的其他奖项。
提名专家不能提名所在工作单位的候选者,不能作为当年广西科技奖的候选个人或评审专家。
(四)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布的社会科技奖励设奖机构(名单见国家奖励办网站),可择优提名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外的其他奖项。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设区市人民政府的账号,直接在奖励系统提交单位管理员信息函后开通提名权。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类)获得者)、三大奖特等奖第一获得者、社会科技奖励设奖机构的账号,请规范填写《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专家)账号申请表》,并在奖励系统提交扫描电子版,自治区奖励办审核通过后开通提名权。
三、提名要求
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应当符合《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中:
(一)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我区作出长期、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而设立的崇高荣誉,请有关提名单位切实对标授奖条件、仔细审核提名材料,慎重提名、宁缺勿滥。其中,提名三大奖特等奖应提供5名相关领域院士的推荐意见。
(二)《提名书》“基本情况中的成果来源”、“企业近三年承担主要科技计划、基金目录”非必填项。
(三)根据桂评组函〔2021〕21号文要求,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个人,应当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提名书》“其他附件”中提交。
(四)同一个人本年度只能提名为1项奖项的候选个人。
(五)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的支撑成果,可使用历年获奖成果,可与本年度其他任一奖项的成果重复。
(六)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不能使用2020年及以前广西科学技术奖的获奖成果,不能与本年度其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成果重复。
三大奖(不含科普类)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原始署名的应当占50%以上;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署名的应有且小于50%。
(七)三大奖同时提名两个等级的,候选个人、候选组织数量应不超过较低等级限制。
(八)三大奖的第一候选组织是区外的,应当在《提名书》“其他附件”中提交与自治区党委、政府或科技行政部门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并且候选组织中应当包含至少1家广西单位。
科学技术合作奖表彰区内外科技合作,候选者中应当包含至少1家广西单位、包含至少1家区外单位或者1名区外个人。
四、网络提名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提名
1.管理员注册。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工作安排,广西科技奖励系统(http://stams.gxinfo.org)已重建,所有候选者、推荐高校管理员、评委专家均需重新注册帐号。(学校科技处负责)
2.候选人注册。请拟提名项目组成员于6月20日前登录广西科技奖励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项目组)
3.候选人填写《提名书》。拟提名项目组成员注册后,请于6月20日—7月6日间在系统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拟通过教育厅提名的项目,提名单位应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4.提名前公示。被提名项目的各完成单位、完成人或被提名人在申报前须先通过公众媒体或者书面将提名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日),无异议或解除异议后,方可由第一完成单位向教育厅提出提名申请。异议处理后已公示内容变更的,应再次公示。
5.向提名人提交《提名书》。系统开放填写时间为6月20日—7月20日。各高校对本校作为第一候选单位项目进行审查确认不需再修改后,通过系统提交提名人(教育厅)。因自治区科技厅要求教育厅对提名材料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为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拟通过教育厅提名的项目应于2021年7月6日前将提名材料提交学校科技处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对公示无异议或解除以后的项目材料原则上不予以修改。
5.网络初审。教育厅组织对《提名书》内容进行审查,审查提名书填写及附件材料的提供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提名书中的内容简介和客观评价内容,拟写提名意见,根据学校的提名申请选定不超过两个提名奖励等级。网络初审不符合要求的,教育厅将项目退回。项目完成单位(被提名人)补充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审核。
6.提交提名。教育厅完成审核后,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完成后在网上完成提名提交。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拟提名项目通过教育厅网络审查后,项目组打印提名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提名书》及其附件材料,并签字盖章,整理装订整套材料(提名书主件及附件),送交学校科技处。
五、时间节点
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组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工作(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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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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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在广西科技奖励系统进行注册;
2.将提名材料初稿提交科技处审核;(邮箱:youyikyc@163.com。)
3.联系科技处进行科技查新、论文他人引用检索。(特别提醒:查新需要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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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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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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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在线填写《提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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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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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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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将公示内容发科技处邮箱(参照附件2),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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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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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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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对拟提名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教育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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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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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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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下载打印已通过教育厅审核的《提名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学校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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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详见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梁凌玲,0776-2846532。
附件:
附件1 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2021年)
附件2 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及形审公示内容
附件3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4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右江民族医学院科技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