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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9-02 09:42  

各部门、各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文件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内容、标准,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要求

单位推荐

1、国家民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3、各有关高校和省级以上科、教、研机构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科研)专项(项目),直接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4、中国民族卫生协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院管理协会等国家资质协会(学会)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民族医药协会(中医药协会或学会)推荐的项目,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6、各民族医药(中医药)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7、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分支机构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该坚持优中选优,择优推荐报送的原则。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同级、同类项目。已获得同级、同类奖励项目的不得重复推荐。

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民族医药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我会。

三、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填写要求

1、推荐项目申请填写《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将推荐书及其附件(省级以上含省级成果鉴定证书或成果登记证明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书、被引用证明技术资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等)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推荐的民族医药科普项目,还需提交三份参评的民族医药科普论著或作品。医药科普论著或作品是2018年以后公开出版发行三年以上的作品。

2、填写《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双面打印,申报推荐书表格及附件材料装定成册,一式三份为原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为了便于评审和归档,装订的《申报推荐书》等材料,采用胶装,不用塑料环封口。

3、填写《项目摘要》,打印一式三份。

4、填写《同级、同类奖励项目汇总表》打印一式一份。

5、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非必填),打印一式三份。

电子版材料要求

请将《推荐书》、《项目摘要》、《同级、同类奖励项目汇总表》、《回避专家申请表》(非必填)Word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youyikyc@163.com,内容须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一致。

四、受理时间

请于2022121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808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科技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 0776-2846532

附件

1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项目摘要;

3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同级、同类奖励项目汇总表;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745-2009标准(民族医药学科专业代码)



右江民族医学院科技处

202292


附件【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技奖申报相关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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