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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0-26 18:20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奖项设置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1)

三、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

(一)优先推荐: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获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成果(或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公示名单且无疑议),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名义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获奖成果、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成果、国 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成果、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成果,以及单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且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将优先推荐给专家进行审核。

(二)择优推荐:如优先推荐之后仍未达到申报限额,再从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获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或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公示名单且无疑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成果中,择优推荐给专家审核:

1.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结题成果。

2.在各学科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3.单篇获实际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采纳或批示,并产生良好效果和社会影响的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1、申请者可自行登陆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和申报答疑,请认真按照要求填写、打印和提交申报评审表。

2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申报系统可访问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评奖系统。本届评奖启用 2025 年新版本申报评审表,以前版本无效。

五、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学院汇总报送

请申报者填写《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系统下载,word格式)、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附件2),1030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申报一览表和申报汇总表(excel版和加盖学院章的扫描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youyi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及公示时间

科技处将对报送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公示时间为1030-115日(5个工作日),公示后科技处再通知申报者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经过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网上公示及公布名单等程序之后,请各报奖人根据审核推荐结果及时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按要求上传和打印相关申报材料。

六、注意事项

申报的二级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涉密成果不可以申报;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科技处科技成果管理科,梁老师、农老师,0776-284865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含实施办法及申报答疑等内容)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右江民族医学院科技处

20251026

 

附件【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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